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机房整改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机房整改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麻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其政府采购项目“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机房整改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供货及安装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的电子证书)。
2)供应商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略)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4) “投标人(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按要求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否则采购人将拒收其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磋商。
4、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网络设备,若核心产品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参与投标(磋商)的,按财政部令第(略)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