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通城县通修高速公路(塘湖镇)房屋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通城县通修高速公路(塘湖镇)房屋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通城县塘湖镇图垅安置点附属工程(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通修高速公路(塘湖镇)房屋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塘湖镇图垅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0%。招标人为通城县塘湖镇图垅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宏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城县通修高速公路(塘湖镇)房屋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通城县塘湖镇图垅安置点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信誉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3.6其它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