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官亭镇官东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基础
设施配套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采购项目民和县官亭镇官东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民政【(略)】(略)号、民法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东西部协作)及地方配套资金,采购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略)
1.2采购人:(略)
1.3采购代理机构:(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5采购项目概括:(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略)
2.2计划工期:(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质量要求:(略)
2.5招标控制价:(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略)〕(略)号)要求。
3.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完整内容;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略):(略)
4.2方式:(略)
4.3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略)
4.4标书购买联系人:(略)
4.5电子邮箱:(略)
4.6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4.7已办理登记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响应性审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新区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略)楼西侧(略)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箱:(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