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警务服务站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警务服务站建设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通山县警务服务站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审批〔(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县警务服务站建设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新建警务服务站8个,服务站均为2层建筑物1栋,每栋用地面积约(略).(略)平方米,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主体建筑物、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化粪池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
2.2招标范围:(略)标段划分:(略)计划工期:(略),计划开工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施工方:(略)。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其它:(略)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湖北华弘项目管理有限公
地 址:(略)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地 址:(略)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田园路尽头
邮 编:(略)(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人:(略)许工
电 话:(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