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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翠府商业招商委托管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 嘉兴市嘉城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就鸣翠府商业招商委托管理项目(重新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项目租金分成:(略)
注:(略)
2.5招商实施
(1)按照前期招商研究阶段罗列的商业定位规划按合同约定推进本项目的招商工作,并在协议约定的招租运营服务期限内,进行本项目的招商工作。
(2)为推动本项目招商工作的有效开展,利用自身行业经验及管理培训体系培养本项目的招商团队,进行商业团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3)在招商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利用自身商业资源为本项目引入具有消费吸引力的商业品牌,进行租户资质审查、租户谈判、租赁合同签署、店铺移交、租户退租等方面的工作。
(4)根据招商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完成招商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标准化文本的制作工作,包括:(略)
(5)在本项目招商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总体租金价格策略、租金单价的均价、租金优惠等招商政策等事项的报备,并负责执行。
(6)在合同期间负责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略)
2.5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交付之日起(略)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1)开业筹设期(以下简称“筹设期”):(略)
(2)项目合作存续期(以下简称“存续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商业运营或招商项目业绩的;(评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略)
4.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料(以下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即可,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资料(合同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注:(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
收 款 人:(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后7天内无息退还。如果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① 投标单位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③ 投标单位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下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