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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吴兴区东林圩区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2025-05-15 浙江-湖州-吴兴区
所在地区: 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日期: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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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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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吴兴区东林圩区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已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局以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湖州苕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估价约(略)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为A(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服务期:(略)

2.5项目质量目标:(略)

2.6项目总投资:(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备案专业须包括水利水电,服务范围须包括全过程咨询);

3.1.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3投标人须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上述“3.1.1”资格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成员方均可)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服务内容必须包含以下3项①综合性咨询或项目管理 ②工程监理 ③工程造价咨询,投标人至少负责其中一项服务内容。)业绩【证明材料:(略)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略)

3.2.2总监理工程师:(略)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岗位

人数

(不少于)

资历要求

驻场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应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等其中一项执业(或职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以社保为准)。

施工阶段全过程驻场(每月不少于 (略) 天),其他阶段按需驻场。

综合性咨询团队人员: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管理负责人

1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阶段全过程驻场(每月不少于 (略) 天),其他阶段按需驻场。

工程管理员

1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监理团队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证书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执业在投标人单位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每月不少于 (略)天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水利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执业在投标人单位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每月不少于 (略)天

监理员

水工建筑或水利专业

2

监理员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每月不少于 (略)天

造价咨询团队

造价咨询负责人

1

具有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水利专业)

施工阶段全过程驻场(每月不少于 (略) 天),其他阶段按需驻场。

造价组组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水利专业)

注:(略)

2、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3.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4.以上项目管理人员 1 人 1 岗,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5.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实际实施中因乙方人员安排不足影响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6.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略)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4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5其他:

3.5.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5.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6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略)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略)年5月7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略)〕(略)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2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3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编:(略)

9.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略)

服务热线:(略)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略).远程不见面开标

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