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略)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和美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C(略)-NCDL-JL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城区(略)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和美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宿区发改批[(略)](略)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宿区发改批[(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和宿城区配套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略)%,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城区(略)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和美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涉及支口街道、蔡集镇、王官集镇、耿车镇、龙河镇、陈集镇、屠园镇和洋北街道共8个乡镇和街道(略)条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建、桥涵工程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等。
(略)年宿城区和美乡村农村道路工程涉及宿城区(略)条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包括王官集镇仝王线、花园路1段和花园路2段3条道路;埠子镇张九线和埠蔡线西段2条道路;龙河镇罗马路和小康路2条道路;中扬镇新街道和中唐线2条道路为;蔡集镇蔡大线和集徐路2条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建、桥涵工程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分为1个标段,即SC(略)-NCDL-JL标段,招标范围如下:(略)
本工程设置一级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3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岗项目:(略)
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略)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1/2,若“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4)信誉要求:(略)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略)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注:(略)
(5)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7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略)
3.8本项目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政编码:(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E-mail:(略) |
监督部门: | |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略) | |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略) | |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之日前(略)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略)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略)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年6月6日9时(略)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略)号便民方舟2号楼(略)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