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磋商响应函
(略).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手工程。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手工程。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对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文件应把“建设工程要求和材料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并以醒目方式进行标识,且在投标无效条件或否决投标条件中作相应载明;拟定施工合同中,须明确工程承包单位对涉及真实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提供绿色建材供应商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高邮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9.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