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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浔发改投资〔(略)〕(略)号 核准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标段(包)编号为A(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2.3 服务周期:(略)
2.4设计周期:(略)
2.5 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2 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6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略)年4月2日-(略)年4月7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略)〕(略)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监管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9.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略)
服务热线:(略)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远程不见面开标:(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投标人 |
1 |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略)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或者投标限制期而被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证明材料:(略) |
2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或者投标限制期而被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 |
三 | 其它 |
1 | 拟派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最近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