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比选编号:(略)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拉萨市尼木县***麻江、帕古派出所及检查站维修建设项目,已由拉萨市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略)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性质:(略)
2.2标段划分:(略)
2.3比选范围:(略)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2.5建设地点:(略)
2.6计划工期:(略)
2.7工程质量要求:(略)
三、资格要求:(略)
3.1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承担此项项目建设,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略)](略)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企业报送回执单);
3.3本次比选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申请;
3.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pp:(略)
3.5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拉萨市解甲园6栋1单元2楼(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技术人员;
(4)近年((略)年(略)月(略)日至今)承建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5)以及“三、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略)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
1、中选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略)】(略)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略)》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比选申请人需与比选人签订保密协议,如出现泄密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