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九峰置业有限公司九里香颂竣工结算(二审)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九峰置业有限公司绿地九里香颂商住小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淮审批投资复〔(略)〕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九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二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服务周期:(略)
2.1.5质量要求:(略)
2.1.6每标段招标控制价:(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四个标段同时招标,招标内容为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计(二审),本标段为三标段。
注: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按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在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第二、三、四标段中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如果第二、三、四标段中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或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最后一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
2.3成果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略)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为2.4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业绩或竣工结算复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有效期内);
3.4本项目拟派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略)年(略)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自(略)年4月1日以来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6在履行招标人及其控股公司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略)
3.7九里香颂原参建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略)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5.3投标工具使用费(略)元和手续费5元。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6.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 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营业执照有效。 | |
|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 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注册证书有效。 | |
|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自(略)年(略)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 1、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则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 投标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书内容,应认真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我方在(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企业(略)年4月1日以来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和近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我方在此声明:(略)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要求即可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服务周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服务质量要求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1.投标报价:(略) 2.商务部分:(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家时,所有投标报价均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略)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中2个及以上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相同时,上述报价均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略)分) | 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减0.2分,每低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招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2.4 | 商务部分((略)分) | 企业业绩(9分) | 1、投标人自(略)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或竣工结算复审的业绩,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略) (2)投标人提供加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项目业绩,不予计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投资额、时间、项目性质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略) 2、业绩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且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计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略)分) |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年4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位工程投资额(略)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或竣工结算复审的项目负责人的,有1个得3分,最高得(略)分。 注:(略) (2)投标人提供加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项目业绩,不予计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投资额、时间、项目性质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分。 (4)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为同一项目业绩,不予计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略) 2、业绩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且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计分。 |
| 项目组人员(9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 1、项目负责人(2分): 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2、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5分): 项目组成员配备:(略) (2)每配备一名安装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项目成员中(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名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加2分。 注:(略) ②人员不得重复计算分数。 |
9.注意事项
9.1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略)。
9.2投标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略)
9.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9.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9.5数字人民币使用:(略)
特别提醒:(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年5月(略)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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