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租金递增方式为:(略) *本次租赁的门站及设施设备位于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哈希拉村项目包括:(略) 1、请各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项目挂牌价为一年租金底价。 3、承租方承租标的后,用于天然气供应使用,承租方需保证在租赁期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及出租方要求提供租赁区域内供给天然气服务,遵守天然气供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出租方监督。 4、本次招租标的,禁止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安全生产、经营等一切责任,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年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承租方投入的不动产部分归属于出租方,将根据租赁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向承租方进行补偿。动产部分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搬运完毕,否则视为承租方遗弃物,归出租方所有,不再归还不予补偿。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