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驿城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驻马店市驿城区置地华庭院内E座对面二层办公楼西(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驿城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包括鲜禽畜肉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类、调味料冻品类、粮油类等食材的配送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有效期2年,合同1年一签,第1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可根据当年各月考评验收情况和相关政策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价格(价格折扣率)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及交纳方式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中标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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