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旬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
3.2 标段名称:(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①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基本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②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未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③申请人在近三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④其他要求:(略)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略)-(略)-(略) (略):(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宁陕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陕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略)号 | 地址: | 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
联系人: | 刘敏 | 联系人: | 李文文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邮编: |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内容不全请点击网址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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