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以《关于申报创建(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湘农联[(略)](略)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为项目业主进行泸溪县创建(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申报工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咨询服务内容:(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3.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定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止,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在泸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比选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泸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并递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及电文形式的竞选文件(无需加密)。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5.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选定办法
本项目选定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泸溪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