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万安县智慧停车服务定价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二、听证方案要点
按照《江西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了万安县智慧停车服务收费价格核定相关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了万安县智慧停车服务定价听证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万安县智慧停车项目包括芙蓉镇、五丰镇(略)个路边临时泊位和(略)个高铁站停车场泊位,(略)年至今实装(略)个路边临时泊位。
(二)依据和理由
(略)年版《江西省定价目录》第四大点“交通运输”第四小点“城市交通”中“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可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收费标准。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略)年7号令)第九条的规定,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
(三)拟定收费标准
(1)路内、人行道停车位(略)分钟内免费,首小时2元,1小时后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收费时段:(略)
(四)对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通过搭建县级智慧停车平台,汇聚整合、系统呈现公共区域停车数据,规范市民文明停车行为,合理调配社会公共停车资源,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社会化公共停车泊位充分使用。智慧停车项目实施以来,已彻底消灭弃置车辆长期霸占车位的现象。
三、听证人名单及职业
本次听证会听证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略)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及职业
以消费者自愿报名为主,结合县中心城区8个社区推荐形成消费者名单,再经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随机选取,产生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8名;经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9名。名单及职业如下:
(一)消费者8名:(略)
(二)人大、政协2名:(略)
(三)政府相关部门3名:(略)
(四)专家、学者2名:(略)
(五)经营者2名:(略)
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邀请上述(略)人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
五、旁听人员名单及职业
梁礼滨(其他从业人员)、刘常元(其他从业人员)、刘正红(公司职员)、刘兴辉(其他从业人员)、刘甜(其他从业人员)。
特此公告。
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