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略).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略)客服,联系电话:(略)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承租人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价的价格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在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原路返还),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出租方申请,将承租方缴纳的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方,补偿出租方损失。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略)〕(略)号)文件规定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