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维建模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市鼓楼区民主北路(略)-(略)号淮海会计师事务所办公楼4楼(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三维建模设备采购,数量1套。三维激光扫描仪为国产自主研发,全景图分辨率不小于(略)K ((略)×(略)),支持同时采集并展示全景图、点云两种数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略)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略)
地址:(略)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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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