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安县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已由 普安县人民政府 以 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普安县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普府函〔(略)〕(略)号) 批准进行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普安县水务局 。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
2.2 项目评估值:(略)
2.3 特许经营范围:(略)
2.4 特许经营期限:(略)
2.5 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3.5 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3.6 信誉要求:(略)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略)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即:(略)
5.2 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 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https:(略)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将自动停止收取电子投标文件。
6.远程开标的时间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的网址:(略)
6.3 各投标人应提前三十分钟,最迟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登陆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注:(略)
注:(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 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略)
9.异议
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略)
(略).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普安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黔西南州博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普安县南湖街道沿河路 | 地 址 | 兴义市瑞金北路(略)号祥瑞大厦(略)楼(略)室 |
联 系 人 | 黄韦 | 联 系 人 | 聂慧 |
联系电话 | (略)(工作电话) | 联系电话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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