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略)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造价服务(清单控制价复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略)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服务(清单控制价复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服务期:(略) 2.5 招标控制价:(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专业为准,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资格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④未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须提供(略)年(略)月(略)日以来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江苏省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自(略)年5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1.6亿元及以上或造价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合同、 造价成果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合同中需体现工程性质、投标人名称、投资额、造价合同金额,如描述不清或未描述的,需提供委托方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造价成果文件包括工程审定单或经委托方盖章的审计文件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2 名(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土建专业二级及以上造价师 1 名、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造价师1名),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专业为准,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资格证书。 本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驻场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土建专业造价师,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 3.8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 人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