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止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芜湖市拓实建设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实缴出资额为5,(略)万元,实缴出资比例为(略)%。 2、(略)年(略)月(略)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合伙期限为(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9年),同意缪滢倩将在标的企业(略)%合伙份额转让给黄建。 3、标的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标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累计投资共(略)个项目,截至(略)年(略)月(略)日(评估基准日),已退出6个项目,剩余9个项目尚未退出。 具体投资项目详见下表: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 日期 | 初始投资成本(元) | 账面价值 (元) | 备注 | 1 | 尚居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略)年2月 | (略),(略),(略).(略) | - | 终止运营 | 2 | 北京网聚极享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略)年8月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正常运营 | 3 | 芜湖聚齐众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略)年4月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正常运营 | 4 | 上海荟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略)年(略)月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正常运营 | 5 | 芜湖蒹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略)年3月 | 2,(略),(略).(略) | - | 终止运营 | 6 | 武汉敏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略)年(略)月 | 3,(略),(略).(略) | 3,(略),(略).(略) | 正常运营 | 7 | 北京浦江御雁科技有限公司 | (略)年2月 | 3,(略),(略).(略) | (略),(略).(略) | 正常运营 | 8 | 湖南解忧科技有限公司 | (略)年8月 | 3,(略),(略).(略) | - | 终止运营 | 9 | 北京芝麻连接科技有限公司 | (略)年(略)月 | (略),(略),(略).(略) | - | 终止运营 | | 合计 |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4、标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本次(略)%合伙份额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5、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及相关安排 标的企业现有职工0人,本次合伙份额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 6、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处理安排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朴谷评报字((略))第(略)号)反映,标的企业前期实际已分配给各合伙人4,(略).(略)万元(这其中包含3,(略).(略)万元由于后续计划进行减资处理,账面暂挂其他应收款核算),标的企业及全体合伙人已共同声明,上述4,(略).(略)万元已对各合伙人进行实际分配到账,不存在应付未付的情况。各合伙人也已承诺已收到款项,标的企业后期无权利也不会主张这部分资金。 标的企业其他债权、债务,本次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7、资格审查 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8、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9、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略)、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略)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转让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转让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受让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