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沈阳体育学院对提水井、回灌井清洗工程(二次)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内容为:(略)
2.提水井、回灌井井室修复,要求对已塌陷的井室底部灌沙注浆、重新砌筑井室地面和侧壁,保证井室完好。
3.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报价按标书清单样式填写。
(二)质量及售后要求
1.正常使用情况下要求质保(略)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售后服务期内,投标方需承诺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投标文件要有相应承诺及人员配备。
3.在售后服务期(质保期)内若出现负责人变更的情况,原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施工工期为(略)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投标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清洁,清理出的施工垃圾必须及时运出校园之外,由投标方负责运送处理。
3.出具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整施工方案,洗井技术标准及操作流程,无施工方案者视为废标。
4.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不得对招标方或第三方财物造成损失,否则按原价赔偿;不得影响其他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施工过程应遵守招标方管理,应充分考虑到高校办学的特殊性,不得影响招标方的正常教学与生活。
6.该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即为现场负责人,未经得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价款的(略)%进行扣款。
7.施工用电、用水的接点由招标方提供,具体用电、用水及管线由投标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8.中标价即合同价,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合同价款。报价中包含材料、人工、税金、运输、管理、措施、配套等一切费用。
二、质保期:(略)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过上述工程施工的成功经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
5.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拦标价:(略)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留取工程总合同价的3%工程款为质保金;学院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略)%工程款;余款1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无息)。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投标书要求
(一)招标文件即日起自行下载
(二)投标书要求
1.投标文件含纸质正本份数1份;纸质副本份数1份;电子文档 1份(投标文件正本的连续性PDF扫描件存储到U盘)加盖密封章后于5月(略)日(略):(略)
2.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①标函未密封;
②标函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③标函未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④未按指定时间投报标函。
七、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项目答疑:(略)
联系人:(略)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