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委托,就泰顺县交溪流域水生态治理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组织类型:(略)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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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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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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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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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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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交溪流域水生态治理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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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周期为(略)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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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负责整个EOD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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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四、报名步骤:
1、报名资料递交时间:(略)
地点:(略)
2、只需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邮箱即可((略)@qq.com)
3、招标文件售价(元):(略)
未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五、磋商截止时间:(略)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七、磋商时间:(略)
八、磋商地点:(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1张(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1);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5、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略)
7、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8、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