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略)枝江境鲜家港村至中桥村、人工河桥至凤良村和刘巷汽渡口至人工河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部门补助与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仁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规模:(略)
2.2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略)
(2)计划工期:(略)
(3)合同估算价:(略)
2.3 其他:
(1)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略)
(2)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略)号)5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
注:(略)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
注:(略)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能按期支付,未受到县级及以上劳动部门的处罚;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湖北省或省内地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并受到行政处罚,如有隐瞒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略)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未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
注:(略) 第4-5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彩色截图;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承诺项目经理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项目总工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略)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 | 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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