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 1、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略)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作可兼任;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可兼任;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少于3人)、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造价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造价人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证书;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均须具备相应的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全部拟派人员投标截止前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略)(略)〕(略)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人员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企业信誉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7、投标人提供近3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或(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