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略)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监理项目SQ(略)-JL1标段、SQ(略)-JL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略)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迁市(略)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和桥梁等养护专项工程:(略)
宿迁市(略)年度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及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项目(AFBZ-(略)-SG1至SG4标段)、沭阳县(略)年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略)年度普通国省道科技兴安施工项目和(略)年度宿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宿迁市(略)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监理项目,拟分为2个标段,即SQ(略)-JL1标段、SQ(略)-JL2标段。招标范围为:
SQ(略)-JL1标段:(略)
SQ(略)-JL2标段:(略)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略)个月,缺陷责任期(略)个月。实际监理服务期根据工程完成情况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
SQ(略)-JL1标段:(略)
SQ(略)-JL2标段:(略)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SQ(略)-JL1标段:(略)
SQ(略)-JL2标段:(略)
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电子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略)
(4)信誉要求:(略)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略)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c.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注:(略)
(5)社保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安全咨询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优先确定SQ(略)-JL1标段的中标人。
3.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电子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电子件或者上述截图电子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8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略)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略)本项目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监督部门: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略)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略)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略)
8.4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3)投标保证金采用多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略)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略)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略)号便民方舟2号楼(略)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