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略)-(略)年度十堰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略)、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略)、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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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相关证明;(3)不接受风景名胜区内的宾馆(饭店)参加投标,不接受会所(会馆)、休闲娱乐类宾馆(饭店)参加投标;(4)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或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总机构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投标,则被授权分支机构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若总机构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投标,则所有被授权分支机构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5)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网上申请——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进行申请。(http:(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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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正文结束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