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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湖州吴兴高新区戴北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高新区戴北农民新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2025-05-28 浙江-湖州-吴兴区
所在地区: 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日期: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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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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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州吴兴高新区戴北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略)-(略)-(略)-(略)-(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略)%,项目业主为湖州吴兴强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吴兴强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本次招标范围:(略)

2.3计划工期:(略)

2.4其他:

2.4.1质量目标:(略)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略)%)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略)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略)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略)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以建造师身份承接本项目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略)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略)

(三)其他:

3.(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略)年7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略)年7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略)/(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7 月1 日9 时(略)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略)〕(略)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名 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7.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7.3监督部门:

名 称:(略)

地址:(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