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辐射监测设备及其系统开发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辐射监测设备及其系统开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略)
内部编号:(略)
2.2 招标项目名称:(略)
2.3 供货范围。
2.3.1 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气溶胶取样器 |
台 |
3 |
2 |
基本气象参数测量设备 |
套 |
2 |
3 |
高气压电离室 |
套 |
4 |
4 |
高纯锗γ谱仪 |
套 |
1 |
5 |
干湿沉降取样设备 |
套 |
2 |
6 |
碘取样器 |
台 |
5 |
7 |
氚采样器 |
台 |
2 |
8 |
大流量空气采样器 |
台 |
2 |
9 |
便携式空气取样器 |
台 |
1 |
(略) |
H-3取样器 |
台 |
3 |
(略) |
C-(略)取样器 |
台 |
3 |
(略) |
C-(略)采样器 |
台 |
2 |
(略) |
便携式γ剂量率仪 |
套 |
1 |
(略) |
γ剂量率仪 |
套 |
2 |
(略) |
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 |
套 |
1 |
2.3.2 辐射监测设备及其系统开发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高气压电离室 |
个 |
(略) |
2 |
大流量空气采样器 |
个 |
3 |
3 |
碘采样器 |
个 |
3 |
4 |
C-(略)采样器 |
个 |
3 |
5 |
氚采样器 |
个 |
3 |
6 |
一体化监测站房 |
套 |
2 |
7 |
硅光电倍增管CsI(Tl)晶体组件 |
个 |
(略) |
8 |
核素识别仪 |
个 |
5 |
9 |
干湿沉降取样设备 |
个 |
3 |
(略) |
基本气象参数测量设备 |
套 |
(略) |
(略) |
DTU通讯系统 |
个 |
5 |
(略) |
现场视频监控 |
套 |
5 |
(略) |
监控节点终端控制模组 |
个 |
5 |
(略) |
户外保障设施 |
个 |
5 |
(略) |
太阳能供电系统 |
个 |
5 |
(略) |
监测子站软件系统开发 |
项 |
1 |
(略) |
周界监测系统开发 |
项 |
1 |
(略) |
监测子站安装调试 |
项 |
1 |
(略) |
周界监测系统安装调试 |
项 |
1 |
2.4 交货期:(略)
2.5 交货地点:(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对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略)%的,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 信誉要求:(略)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提供承诺函;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提供承诺函;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提供承诺函。
注:(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5日(略)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咨询电话(略)-(略)),注册成功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通过平台完成付费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略)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略)
5.3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8.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5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