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略)-(略)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1 |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略)-(略)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食材用餐需求,配送范围:(略) | 1项 |
注:(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略)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略)
注:(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2.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2)查询结果的审查:(略)
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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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