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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略)-(略)年度东台沿海经济区建设用地所涉及报告编制服务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各单项最高限价:
(1)土壤污染调查(一阶段):(略)
(2)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略)
(3)涉及编制占用林地报告、占用湿地的修复报告:
①林地:(略)
②湿地:(略)
采购需求:(略)
严格执行各单项服务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以及要求,最终方案及成果须经采购人要求,并最终确保获取相关批复或文件或许可。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业绩;
②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平台注册,且经市政法委审核通过备案的企业;
③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涉及占用林地报告编制、占用湿地地块的修复报告的编制业绩。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对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但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规定的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投标文件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含盖章),应答材料可由联合体各方回应,如是成员单位的应答材料由成员单位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红章并加盖牵头单位红章,否则无效。
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申请人可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东台日报、江苏省东台沿海微信公众号“东台沿海”上查阅招标信息,并至“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响应文件提交:(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址(https:(略)
2、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东台市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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