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技术标:(略) 经济标:(略) 商务标:(略)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全过程咨询 服务方案 ((略)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3、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全过程咨询服务总纲 | 3 |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结构、发包人需求理解、解决方案、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
全过程咨询工作制度 | 3 | 从工作制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 |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 3 | 从招标代理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 4 | 从工程监理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 4 | 从造价咨询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其他服务实施方案 | 3 | 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打分 |
企业综合素质 ((略)分) | 企业业绩 | (略) | 1、(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或预算编制)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水土保持评估或桩基检测或材料检测或基坑监测或工程勘察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略)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或预算编制业绩或跟踪审计业绩或结算审计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或含该项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报告。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时间为准;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服务合同或含该项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或含该项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施工(或EPC)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水土保持评估或桩基检测或材料检测或基坑监测或工程勘察业绩需提供对应类别的服务合同或含该项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及同时提供以下成果文件,对应类别的服务业绩方可得分。时间均以相关成果文件时间为准。①水土保持:(略) 2、(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咨询服务中任意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联合体分工协议(如为联合体)。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注: [if !supportLists]1、[endif]同一项目业绩按以上得分要求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取。 2、第1项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计取按照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分工相对应服务类别的以往业绩。 3、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以往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咨询服务范围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的可以计算得分。 |
业绩奖项 | 8 | (略)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或包含监理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获得过设区市市级奖项的,有一个奖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奖项的,有一个奖项得2分,满分8分。 注:(略) 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计取按照本次联合体协议分工相对应的服务类别业绩奖项。 |
企业荣誉 | 6 | 1、(略)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市委或市政府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表彰的有一次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略)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略) |
项目组综合素质 ((略)分) | 项目总负责人 | 3 | 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自(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咨询服务中任意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的,每有一个得1.5分,满分3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略) | 1、项目专业负责人配置((略)分) 1.1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得3分。 1.2招标代理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 1.3造价咨询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3分。 1.4其他服务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 2、其他配置标准:(略) 2.1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2.2造价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2.3招标代理组成员(不含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2.4其他服务组成员(不含其他服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 2、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略)年3月至(略)年5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纳注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略)〕(略)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4、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略) |
管理体系 (3分) | 管理体系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有1项的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任一成员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全过程咨询报价 ((略)分) | 投标报价 | (略)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当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略)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进行计算(分值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