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委托,就所需的茶山校区科研综合楼新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概况(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茶山校区科研综合楼新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 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科研综合楼新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 (略).(略)万元 | |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开启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略)时止)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投诉。
3.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点:(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点:(略)
联 系 人:(略)
手 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温州医科大学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5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