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资规出让告字[(略)](略)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略)-(略)-(略)-(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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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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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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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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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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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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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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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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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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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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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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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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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略)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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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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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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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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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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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厂区≤(略),多层厂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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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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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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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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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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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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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略)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买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略)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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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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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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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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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6月(略)日8:(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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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6月(略)日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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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6月(略)日8:(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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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
六、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初审: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基本情况(报名时间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
(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类证明》(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经信局代章)或乐清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
(五)《工业用地竞买人资格申请确认书》(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经信局代章)出具);
(六)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竞买申请人上传全部资料后,及时联系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方式:(略)
七、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九、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联系电话:(略)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略)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