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略)年学生宿舍毕业生房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本项目维修的毕业生房均位于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共涉及(略)余栋宿舍楼。(1)约(略)间房间,含约(略)间阳台、约(略)间卫浴间需要粉刷,其中:(略)
2.采购范围:(略)
3.包组划分:(略)
4.建设地点:(略)
5.质量标准:(略)
6.承包方式:(略)
7.保修期:(略)
8.缺陷责任期:(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略)
注:(略)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及“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需注意以下事项:
(1)拟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尚未在平台注册的,请根据网站指引填报相关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可完成注册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至少预留1个工作日的时间完成交易系统的注册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的响应工作,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已完成平台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本项目采购前,须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手续;另本项目响应需使用移动CA认证,供应商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CA办理指南。
(3)拟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若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正常递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可通过其它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相关操作详见:(略)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协助:
【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引】热线电话:(略)-(略)-(略),平台客服QQ:(略);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略)
【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代表应提前进入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拟参与项目的在线解密界面,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解密,一般解密时间为(略)分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设置为准),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并在所有供应商解密完成且收到系统的下发“供应商响应内容”后5分钟内对信息进行确认,若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内确认信息的,且未提出任何说明,系统将默认供应商对信息确认无异议,此后采购人不再接受供应商对该环节信息的任何质疑。信息确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已顺利开启,并由交易系统递交至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响应文件开启的现场会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自行按照上述方式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并密切关注系统公布的相关信息,咨询电话:(略)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6.特别提示:
(1)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成交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略))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略))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略))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2)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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