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略)年供排水流量计比对校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略)年供排水流量计比对校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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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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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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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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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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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计比对校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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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4月(略)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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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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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元整
5.2 交纳方式:(略)
5.3 交纳要求 :(略)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略)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略)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