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1、4号线风水电委外维保及部分线路设备改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苏州轨道交通1、4号线风水电委外维保及部分线路设备改造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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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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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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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WB-FSD-(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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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为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风水电委外维保项目((略)-(略));第二部分为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低压供电专业改造项目、线网风水电专业设备维修框架项目。
其中第二部分内低压供电专业改造项目包含:
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部分专业设备室低压动力回路改造项目;
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部分车站出入口及站外导向灯具维修项目;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充电桩加装及充电桩维修框架项目;
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区间及场段库区管线维修更换项目;
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电控柜插件维修、PLC、触摸屏改造试点项目;
苏州轨道交通1、2、3、4号线车站部分边门电子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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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部分:(略)
维修改造部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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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WB-FSD-(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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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为维保部分;第二部分为设备维修改造部分。其中第二部分包含苏州轨道交通1、2、3、4号线风水电专业技术改造及专项修项目和苏州轨道交通线网风水电专业物资采购框架项目((略)-(略)年)。其中苏州轨道交通1、2、3、4号线风水电专业技术改造及专项修项目包含:
1.苏州轨道交通1、2号线部分电动防火阀更换维修项目;
2.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冷却塔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3.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小系统柜式空调器皮带轮及轴承大修项目;
4.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冷却塔中修项目;
5.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部分给排水设备及管路专项修项目;
6.苏州市轨道交通1、2、4号线部分车站泄压井疏通项目;
7.苏州轨道交通1、2、3、4号线部分管路、附件及阀门更换与增设项目;
8.苏州轨道交通1、2号线部分室内消火栓及配件中修项目;
9.苏州轨道交通1、2、3、4号线部分水泵及控制柜、浮球、污水提升装置止回阀更换及1号线污水泵房改造项目;
(略)..苏州轨道交通1、2、3、4号线部分水泵增加状态监视、远程强启及1号线木渎站、广济南路站生活与消防进户总管增设电动蝶阀改造项目;
(略).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进户水管增设电动蝶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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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部分:(略)
维修改造部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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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期限:(略)
(略)-WB-FSD-(略)标:
维保部分服务期限:(略)
维修改造(含框架)部分服务期限:(略)
(略)-WB-FSD-(略)标:
维保部分服务期限:(略)
维修改造(含框架)部分服务期限:(略)
具体以招标方通知进驻日期起计。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上述期限的调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略)
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设备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略)
5、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的风水电设备维护或风水电维保劳务外包项目业绩;
2)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业绩。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机电维保项目或机电安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无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或者在本项目维保期前有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维保)任务已全部完成,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维保)项目的投标竞争;
(略).投标人拟派消防设施设备负责人需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
(略).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须满足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消防设施设备负责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财务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6)联合体牵头方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的风水电设备维护或风水电维保劳务外包项目业绩;
(2)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业绩。
7)联合体中需有一方单位负责消防设施设备部分的维保,且该单位应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略)
(略).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略)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略)
2、出售地点:(略)
3、出售方式:(略)
4、售价:(略)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略)号轨道交通大厦(略)楼(略)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户:(略)
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录入截图。
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招标。
注:(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特别提醒:(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略)](略)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略)〕(略)号)。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略)]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略)]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略)
九、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略)
十、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Mail:(略)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略)
监督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