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裕山河颂项目(地块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永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云裕山河颂项目(地块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永州市云誉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项目概况:
1、云裕山河颂项目(地块一)由永州市云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马路街与中兴路交汇处西南角,总占地面积(略).(略)平方米,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 (略).(略)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容积率:(略)
2、项目规划居住户数(略)户,规划停车位(略)个,其中地面(略)个,地下普通停车位(略)个。
4.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略).(略)平方米,招标单位依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永州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做好装修。
二、招标范围
(一)招标标的:(略)
(二)接管日期:(略)
(三)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报名前应在招标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或企业信用信息证明;
2、拟派驻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具备物业管理师资格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
3、具有协助招标人开展业主入住等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4、投标报名前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报名前三年未受过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2、 请投标人于(略)年6月4日至(略)年6月(略)日上午9:(略)
3、投标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备案资料复印件或企业信用信息证明,带原件备验;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分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设在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人需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担保为承诺形式。
4、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人:(略)
招标代理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