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人事档案库房建设需要,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建设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项目概况:(略)
4.控制价:(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核心产品智能回转柜的出厂合格证书和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要求和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略)年6月6日(略):(略)(略)@qq.com)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者通过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格条件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略)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2.比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3.比选材料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5.比选材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6.比选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略)
7.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排名,经评审小组审议后确定拟合作的单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公布,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qq.com。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
(略)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