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拍卖标的为江苏斗龙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拆除的废旧物资。 二、本项目标的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统废资产(废铁、废钢)等,预估约(略)吨,底价(略)元/吨,实重以过磅为准。 说明:(略) 三、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货物交割时按现状交接;过磅的货物在提货前按预估重量预交价款,最终以实际重量结算成交款,实行多退少补。 四、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价格风险和瑕疵,受让方综合考虑竞价。若因受让方未进行现场踏勘,造成的损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本项目后,则视为其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所有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交割为准,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转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署《出让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不按时进行资产交接。 六、受让方对出售标的的搬运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在转运标的时应确保转运工作不得发生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七、受让方必须接受转让方的监督检查,标的移交后,受让方须在现场打包后统一称重,并在7日内完成装运工作,涉及运输条件及其他限制运输的一切因素,均由受让方自行与相关部门或相关方协调解决。 八、受让方需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在完成资产装卸经转让方检视后,3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装运等工作,受让方在标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装卸费、场地租赁费用、倒场费用、运输费用等,以及给转让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 九、受让方应该在《出让合同》签订且价款支付后与转让方进行货物交接,受让方须7日内完成标的搬运。标的移交后财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和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未按时完成搬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并解除合同,并且从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货品存放的场地费。 十、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规划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受让方损失的,由受让方在参与本次交易前自行评估各类风险因素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转让方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意向受让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考虑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