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略)年至(略)年诉讼、执行相关费用整理服务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高新区玉河社区江川口(略)栋8号(玉溪市第一小学溪源校区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服务内容:(略)
2.(略)年7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执行案款账户代理记账工作及执行案款收、退等单据整理工作。
3.(略)年7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诉讼案件台账登记工作(包括统计诉讼费应收未收、应退未退、应缴未缴等相关数据)。
4.协助倒查部分以前年度诉讼费案件收、退、结余数据。
5.安排项目经理,定期对执行案款、诉讼费账务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法院内部控制流程方面提供咨询建议。
6.负责(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凭证的整理装订工作。
7.协助做好上级安排部署的诉讼费相关报表。
服务期限:(略)
服务地点:(略)
服务标准:(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略)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公司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及廉政承诺书;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4项目组人数配置:(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
方式:(略)
售价:(略)
其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s:(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公司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