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EG_RSS.content.begin
1.招标条件
鸿雁社区周边提升工程-鸿雁路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略)% ,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鸿雁社区周边提升工程-鸿雁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略).(略)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略)万元,建设规模:鸿雁路南起文锦路,北至五星路,全长约(略)米,宽(略)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及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上虞区,□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略)万元。
2.3施工总工期:(略)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略)%)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4.3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3.8.1提供缴费期限包含(略)年2月至(略)年4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 提 供 缴费期限包含(略)年2月至(略)年4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8.2 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3涉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
ZJEG_RSS.content.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