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略)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包括有效期内的原建筑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包括有效期内的原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超过两(含)家;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采购文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放联合体协议书后面;供应商最后报价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响应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签章或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3.3信用要求:(略)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略)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略)
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略)
4.其他事项说明
4.1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