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略)年-(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购买磋商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地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鲜冻禽畜肉类 | 为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机关食堂、思聪税务所食堂、湖口税务所食堂、高陇税务所食堂共4个食堂的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略).(略) |
2 | 主副食鲜蔬其他类 | 为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机关食堂、思聪税务所食堂、湖口税务所食堂、高陇税务所食堂共4个食堂的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略).(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评标方法:(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同步发布。
5.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请采用规范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注:(略)
方式:(略)
②远程方式:(略)(略)@qq.com。采购代理机构查收后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向供应商寄出纸质版招标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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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