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略)年省管企业社保费征收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略)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南京市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需为省管企业社保费征收系统购买运维技术服务,保障本地社保费标准版管理子系统、征收子系统平稳高效运行,及时运维解决各项信息系统问题及提供数据查询服务,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做好省级经办社保费户征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略)
(3)依法缴纳税收:(略)
(4)社会保障资金:(略)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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