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年昌平区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略)年交通财政性资金计划的通知》(京交计发〔(略)〕3号),投资额为(略)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招标范围:(略)
2.3 建设地点:(略)
2.4 合同估算价:(略)
2.5监理服务期限:(略)
2.6 其它说明:
2.6.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6.2计划服务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具备近五年((略)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累计单独完成3项(含)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略)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
(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投标人应自行调查确定是否有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单位参加了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如存在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情况的监理投标人与施工投标人在评标时同时列为相应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招标人将优先推荐本项目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施工监理标段则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略)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略)
4.3其他要求:(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法:(略)
5.3递交地址:(略)
5.4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公告信息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同步公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略)
九、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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