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奉化区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 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自来水厂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论证报告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标段号 | 服务/货物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 总价最高限价 |
1 | 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自来水厂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论证报告 | 1项 | 从合同生效到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通过相关部门确认认可、获得批复,最终成果通过实际需求人确认为止。(具体进度安排详见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略)元 |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 供应商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必须按代理人于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互持股份的经济关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略)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略)
5.2交纳方式:(略)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5.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略)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公司:(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