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 ((略)) 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后加盖公章,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dxtzbdlyxgs@(略).com。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
(1)投标人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略)
(2)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