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委托监测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适用服务对象范围:(略)
最高限制单价:(略)
采购内容:(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特定资格条件:(略)
6.特别提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
四、获取征集文件
获取时间:(略)
获取地点:(略)
获取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嘉兴市南湖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2.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略)
②投标(响应)准备:(略)
③招标(征集)文件的获取:(略)
④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略)
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征集人)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响应)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征集人将不予处理;
⑦不提供招标(征集)文件纸质版;
⑧投标(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略)
⑵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以下地点,未按要求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略)
⑨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略)
⑩具体操作指南:(略)
(3)招标(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征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