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秦淮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6月6日 |
招标代理: |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 招标业主: |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
[缺少]【澄清答疑】NO.溧水(略)G(略)地块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NO.溧水(略)G(略)地块地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LSFJ(略)-(略)SGGH | 标段名称 | 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6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6月(略)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溧水分中心) NO.溧水(略)G(略)地块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3次)
标段编号:(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公告第3.1条企业业绩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企业业绩均修改为“自(略)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略)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如业绩中既含景观绿化工程,也含其他工程,须提供景观绿化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 2、招标公告第3条第3.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2项和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第2项均修改为“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招标公告第3条第3.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9项1)款社保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社保要求、3.5.2社保时间及要求均修改为“社保要求:(略) 4、招标文件第九章新增“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 5、本次答疑已增加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复核时间。 6、合同新增补充条款如下:(略)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缺少]
(溧水分中心) NO.溧水(略)G(略)地块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3次)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标段编号:(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公告第3.1条企业业绩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企业业绩均修改为“自(略)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略)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如业绩中既含景观绿化工程,也含其他工程,须提供景观绿化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 2、招标公告第3条第3.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2项和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第2项均修改为“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招标公告第3条第3.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9项1)款社保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社保要求、3.5.2社保时间及要求均修改为“社保要求:(略) 4、招标文件第九章新增“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 5、本次答疑已增加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复核时间。 6、合同新增补充条款如下:(略)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标讯查询服务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工程专家讲解采购热词标讯免费样本 |